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六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报z5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z5A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反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有关完备重点龙头企业确认监测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的拒绝,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确认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农经放〔2010〕11号)的规定,在各省(区、市)可行性监测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查,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北京大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9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所附后)。56家企业因约将近规定的标准和拒绝,监测不合格,中止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z5A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较慢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前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减缓建构,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明确提出了新的拒绝,彰显了新的内涵。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融合发展的现实自由选择,是引领工商资本造就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农产品有效地供给和质量安全性的必然趋势,是增进农民多元减免经商的最重要渠道。龙头企业是前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了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减缓前进农业现代化的拒绝和《国务院关于反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逃跑深化改革新机遇,找准农业产业化新的定位,主动创意和完备龙头企业政策扶植方式和监督管理手段,不断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服务和指导。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之后充分发挥造就产业发展、农民减免的最重要起到,创意完备利益连结关系,有效地造就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沦为农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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